来源:宁波海事局
宁波沿海地处浙江沿海中部,紧邻全球最繁忙的国际主通道,水域内岛屿众多,航线错综复杂,船舶密度大,通航环境复杂。
为有效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全方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及操作能力,宁波海事调查365工作室搜集整理了2018年宁波辖区典型水上交通事故案例,谨望各港航企业和广大船员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期将带来几个船舶搁浅的典型案例。(注:本文素材仅为促进航运安全,不作其他用途)
沿岸航行中频现的“黑天鹅”,事出有因
关键词:落潮流搁浅
2018年4月4日1440时左右,宁波籍工程船“林龙005”轮在金塘北部围垦区南侧附近水域(概位:30°04.3′N/121°49.2′E)搁浅。4月6日0040时左右,随着涨潮,自行脱浅。
∆搁浅船舶“林龙005”轮
事故经过
∆“林龙005”轮航行轨迹
2018年4月4日1030时左右,“林龙005”轮在镇司宁波经营部杂货码头(三区码头)装载1457吨渣土驶往金塘北部围垦区抛泥,首吃水约2米,尾吃水约3米。
1310时左右,出甬江口,航向085°,航速6.1节。
1406时左右,过金塘大桥主通航孔,航向002°,航速7.8节。
1410时左右,航经金塘大桥主通航孔6#浮筒,调整航向驶往蓄泥坑,航速7.6节。
1425时左右,从蓄泥坑西侧暗礁浮标南侧绕行,准备向抛泥区航行,向北掉头的时候,船艏触底(概位:30°04′.3N/121°49′.2E),船速从3节将至2节。为防止船舶完全搁浅,该轮就地抛泥。
1440时左右,抛泥过程中,在抛了还剩三分之一的渣土的时候,“林龙005”轮完全搁浅。
4月6日0040时左右,随着涨潮,“林龙005”轮自行脱浅。
事故教训
航经复杂水域,应谨慎操作。“林龙005”轮抵达蓄泥坑附近时,船长未能够掌握蓄泥坑附近水域水深资料,导致该轮过于靠近浅滩;在蓄泥坑附近航行操作不够谨慎,在掉头过程中,船舶船首位置触底搁浅,就地抛泥,导致船舶完全搁浅。
通航环境要熟悉,否则容易出大
关键词:浅滩 通航环境
2018年4月2日1130时左右,满载干货船“长鑫158”轮在离泊大湾码头后,搁浅在码头对开泥滩上,4月2日2235时自行脱浅。事故未造成船舶损害。
∆搁浅船舶“长鑫158”轮
事故教训
船长不熟悉码头周边通航环境。穿山大湾水域航道复杂,浅滩较多,本航次是船长首次靠泊大湾码头,开航前船长未认真查询航海图书资料,未做开航前自查,也未向码头咨询码头周边的通航环境,船长不熟悉码头对开水域的浅滩分布情况,最终导致搁浅。
前方弯头 危险“高能”
关键词:偏离航线 搁浅 碰撞
2018年3月27日0343时左右,宁波籍干货船“江甬29”轮在宁波甬江梅墟湾水域(概位29°54′.0N/121°38′.5E)进港航行途中与舟山籍搁浅干货船“浙普01828”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浙普01828”轮船艉严重受损,“江甬29”轮右锚断裂、艏柱下端外板凹陷、撕裂,两船无人员伤亡。
∆“浙普01828”轮破损情况
事故经过
事发时,事发水域天气晴好,能见度良好,微风;潮高约1米,初涨潮流,流速约1节,流向顺着航道流向西南方向。
事发水域推荐航法的主航道4到5米,副航道水深3到3.5米。
0323时左右,“浙普01828”轮航经弯头水域时,偏离推荐航线行驶,随后搁浅,显示航行灯。
0343时左右,“江甬29”轮同样偏离推荐航线行驶,距离7到8米时才发现前方搁浅的“浙普01828”轮,向左转向并随之碰撞。
事发经过如下图所示:
∆航行示意图
事故教训
首先,当事双方都犯了一个最平常也是最危险的错误,了望疏忽中偏离了推荐航线行驶。事故双方在弯头水域未保持足够戒备,未能使用适合当时环境及其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对当时的环境保持连续、不间断的系统观察,致搁浅后引发碰撞次生事故。
其次,“江甬29”轮未配备足够的船员致船长疲劳驾驶,从而影响了了望的效率。同时,“浙普01828”轮未按照推荐航线行驶,偏离航道且搁浅后未及时按规定显示搁浅号灯。
关键词:搁浅 航次计划 人员获救
2018年9月25日1140时左右,台州籍干货船“富日运56”轮从象山白沙湾码头装载约1300吨碎石驶往台州椒江航次途中,在象山南田岛东南方向女英礁水域(概位29°00′.95N,121°59′.4E)发生搁浅事故,造成船舶左舷船尾底部破损进水。
∆船舶现场情况
事故经过
∆事故示意图
事故教训
航线制定要全面。调查中发现,该轮船长在制定计划航线时仅以船载电子海图中的计划航线作为计划航线使用,未使用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核查航线的安全性,致使船舶航行存在安全风险。
保持了望很重要。值班驾驶员在1138时通过视觉观察前方船舶,没有使用雷达、电子海图进行系统观察,未在纸质海图上标绘船位,未对可能遇到的任何航行危险进行有效评估并核查航行环境的安全性,导致海上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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