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民法典:每日一典】业主可设立业主大会
2020-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选举业主委员会。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赵利丽丨设计:程国维丨编辑:陶羽黛


-en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901

邮编:200120

总机:+86 21-58816062、+86 21-68411868

传真:+86 21-58481183

邮箱:info@weiislaw.com




微信公众号
移动网站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