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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每日一典】悬赏后领取遗失物,应兑现承诺
2020-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三百一十七条。


悬赏寻找遗失物,
领取时应当兑现承诺。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裴蕾丨设计:吕韶文丨编辑:潘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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