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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老赖”被解除限制消费令!法院致歉:我们错了!
2020-12-18

近日,河南郑州“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12月15日晚,陈蔓外公接到金水区法院通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据此前报道,2012年,陈蔓(化名)的父亲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随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过户没能完成。陈蔓的父亲被执行死刑。(相关报道:《男子杀妻留下55万债务,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法律界热议“9岁老赖案”》


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此案引起广泛关注,法院对9岁女童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的举动引起舆论和法学界巨大争议。




12月15日晚,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布致歉声明: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目前已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

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综合自@金水法院、潇湘晨报等
编辑 | 刘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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