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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暨律师服务平台上线答记者问
2021-01-14

2021年1月14日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暨律师服务平台上线。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分别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


问:本次上线的律师服务平台与之前的线上服务平台有哪些不同,有什么新的亮点?另外,我们注意到刚才看到司法部在做律师的身份验证,如何确保在律师身份验证过程中就是办案律师本人以及如何确保在整个线上办案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司法数据安全?不知道相关的有没有做一些什么措施?


许建峰:第一个问题,关于律师服务平台上线和原有的很多系统有什么区别。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了解全国智慧法院建设面向诉讼服务特别是律师服务的系统情况。最近这几年来,或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确实开发了一系列诉讼服务平台,特别针对律师的服务需求,有些法院专门开发了律师服务平台。我们一般的诉讼服务平台里面,就能够针对律师提供一些服务,同时一些法院专门的律师服务平台,当然就更加精准的针对律师的需要。


但是必须要看到,各级法院开发的诉讼服务或者律师服务平台,往往第一个是接口、服务平台的入口一定是各自法院自己的,第二个是功能上各有千秋、各具特色,但同时也各自存在着一些差距。这一次针对这些问题,开发了一个统一的全国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它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作为一个主要基础平台,针对律师服务提供一系列专门的功能,所以由此今天就拥有了一个全国法院的统一的律师服务平台。


它具备哪些特点呢?一是全国统一的门户、统一的入口。二是能够跟司法部的律师身份认证核验平台对接。三是有很多线上和线下衔接,特别是刚才介绍的电脑端和手机端都能够提供相互统一的服务。


由此这样一个系统,首先为律师们提供了统一入口,使得所有的律师在全国法院办的案件都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统一门户进入系统,可以想像一定大大的便利了各位律师使用法院的服务平台。


第二个方面,由于是一个统一的系统、统一的入口,所以也为律师们提供了一个“一码通行”的统一的绿色通道。第三个方面,律师在法院工作里有很多内容有可能时间、排期上有冲突,我们现在提供的特别是开庭排期智能的避让、合理的规划,将来可能还有很多的功能都可以提供更科学合理的功能,由此为律师带来很大的便利。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安全方面的问题。在智慧法院的建设中网络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主题,对于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的建设,我们特别强调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网络安全,针对建立在线上的律师服务平台,至少从三个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的措施。


一是身份认证。律师服务平台对接了司法部的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所以它的很多信息来源于最权威的平台信息,所以身份认证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二是应用管控,我们在律师服务平台里有很多应用功能,会根据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角色,律师和律师助理以及律师和一般的办案人之间的其他的很多功能都会在中国移动微法院以及律师移动平台上得到合理有效的管控,有些特定的角色应用在特定的场景,有些角色就不可能使用这方面的应用,通过这个管控来保障安全性。


三是整体防护。应该说,中国移动微法院本身就具有比较强的整体的防护能力,我们实现了接口动态鉴权、可信数据传输、数据加密存储等多项防护措施,这些防护措施自然可以支持律师服务平台的进一步信息安全的保护。


问: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是一个什么样的平台?“律证码”要怎么使用?


姚雄森:根据中央有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2018年司法部在科技部支持下牵头开展了《多部门协同律师执业资格及资历电子化鉴证体系及装备研究》科技课题研究,依照课题研究成果和国办电子政务办2019年发布的律师执业电子证照标准,司法部研发了“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并于2020年9月初上线试运行,经过4个多月的试运行,目前已具备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身份核验服务保障的条件。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以建设国家权威、统一的律师身份核验服务平台为目标,依托国家“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以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作数据支撑,构建律师执业电子证照的创新体系,包括律师执业证实体芯片卡和虚拟数字凭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律证码”),目前实体芯片卡正在试点示范应用中,“律证码”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是律师执业资格、执业状态核验的唯一数据来源,在线对律师执业身份进行“实人、实时、实证”的核验。


有关部门的律师服务系统可以通过本平台接入律师身份核验服务,保证律师执业身份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可信性。司法部也将为第三方机构的律师服务平台、律师执业身份鉴证终端提供数据权威、对接安全、场景全面、应用简单的律师执业身份统一核验服务。


同时,我们正进一步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强化律师身份核验服务的运行管理,全面提高核验服务的供给能力,保障律师执业资格、执业状态等信息的安全可信、真实准确、实时更新。


在实际使用中,律师只需要在微信小程序中检索“中国律师身份核验”,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律师身份后,即可获取律师执业证的虚拟数字凭证:律证码。律师通过“亮证”功能,出示“律证码”,可完成一键核验,使用“扫一扫”功能,即可辅助律师进行执业行为确认和律师身份授权。


只要在中国取得执业证的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都可以使用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进行“亮证”,实现律师身份核验、身份信息授权、单点登录和执业行为确认等应用。


这次律师身份核验平台与律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应用于律师一站式诉讼服务,是科技信息化赋能律师执业的一个重要探索和实践。


下一步司法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努力推进律师执业电子证照以及身份核验平台在更多领域落地应用,进一步提升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问:这次出台的《意见》和开通的平台是如何保证律师的投诉权利,由此强化对法院自身行为的监督?


钱晓晨: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对于推动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也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律师执业的权利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发了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于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各地法院也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包括律师在内的第三方到法院参观调研,开通院长信箱,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监督的意见箱,开展好差评活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接受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畅通与律师的沟通和对法院意见建议投诉的渠道,《意见》第15条对建立健全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又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律师除了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反映投诉事项以外,还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平台对诉讼服务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对诉讼服务事项进行线上满意度评价的,一方面是对系统好不好用,这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对诉讼活动、诉讼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对法院法官提出一些意见,当然我们也有其他的专门渠道反映法官违法违纪的情况,这条路线也都是通的,我们刚才讲到,这些渠道都是可以实现这样一个功能的。对于这些渠道反映的重大问题或者意见建议,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会及时予以回复,这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针对找法官难的问题,我们讲良性互动,讲对法官监督,便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律师服务平台设有在线联系法官功能,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能够在可视、可监督的环境下进行证据交换、质证等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第三方面,律师服务平台还主动向律师公开其代理案件的立案、开庭、结案,包括一些事项,比如鉴定进展的情况等信息,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通过公开促进公正,促进廉洁。


问:《意见》的出台以及身份核验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的应用是否有利于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一些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请谈谈您的看法,以及下一步需要努力的地方。


蒋敏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同时也是一名行业管理的参与者,我认为《意见》以及司法部的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律师服务平台,确确实实是有利于律师在诉讼活动过程中解决过往难以解决的一些痛点、难点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想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律师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最主要的是更好的服务于他的当事人和客户。我们通过使用这样一个诉讼服务平台,可以解决比如在线立案的问题、在线阅卷问题,尤其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困扰律师的开庭排期问题,过往都是人工的。可能在上海开庭,同时还有一个北京的开庭,时间冲突,现在通过平台的使用毫无疑问可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满足了诉讼律师在这个层面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他的客户和当事人。


第二,我们中国律师恢复已经有40多年的时间,不同于过往,原来一般都是一个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现在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当事人要求也越来越高,律师即使在诉讼过程中也是团队作战,需要他的助理协同他提供服务。但是在这个层面上讲,很难有制度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这次诉讼服务平台已经从机制上、制度上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每一个律师都可以有三名助理同时录入这个系统,协助专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第三,最近一段时间一直以来都在提比如如何建立律师与法官、律师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我们到底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这次诉讼服务平台,我相信也在这个方面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律师在诉讼活动过程中,通过使用这个平台提出一些意见,然后再进行纠正和修改,我想受益的范围会越来越大。同时,也保障了律师就具体案件的法官承办人进行沟通,更好地为律师提供优质高质量的诉讼服务,我相信这个《意见》和平台提供了一些保障。


刚才,王学泽局长提到了中国现在有51万名律师,毫无疑问,这些律师当中有一些年纪大的律师,对使用新型信息化手段不熟悉甚至意愿不强的老律师,作为行业协会如何帮助他们提高他们使用这些信息化手段的意愿以及帮助他们提高使用这些信息化手段的能力,我相信也是未来司法行政也好、行业协会也好都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总之,这两个平台无论是身份核验的平台,还是律师服务的平台,通过一站式为我们51万名律师当中提供诉讼服务的专业人士,包括他们的助理,能够有这样一个角度,我相信未来会为中国律师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一个非常有益的尝试和路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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